汉书_第四册 中华书局北京 [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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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秘普少藍 汉蘭掌令史 颜古 班固 撰 漢書 第 卷二—至卷二五(志一)四 册 中 華菁局五)師古日:首始定也.漢書卷二十一上 九五六 [師古日:更質正其事.七師古日:班氏自云作志取之羲也。自此以下於用竹為引者,事之宜也,则其焉.今,劾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於經傅,戚得其實,不協同.一日備數,二日和聲,三日蕃度,四日嘉量,五日權衡。参五以,錯综其數,稽之於古 於黄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之,(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日:先其算命。“二本起 數備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為一握。)經象乾律 黄鐘之一,而長象坤品林鐘之長。漢書卷二十一上 日祝五聲和,八晋譜,而樂成。商之為言章也,物成敦可章度也。角,觸也,物觸地 九五八 也.宇也,物聚臧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宫,觸於角,於微,章於商,宇於羽,故四 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惕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也。微,祉也,物盛大而镰 聲篇宫紀也。協之五行,则角為木,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為金為羲為言,微火為禮篇 視,為水為智為,宫為土為信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宫君,商為臣,角為民,微 為事,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一應励日泄体暴辛公作。師古日:烧土為之,其形上而平底,六孔吹之。晋許元反,字或作.,其晋同 耳° [三动日世体隨作笙。師古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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