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_02_方域志·都水志·建置志 [江苏省通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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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总目录 第一册大事志 第二册 方域志 都水志建置志 第三册 民政志 礼俗志度支志 货殖志 第四册 职官志 第五册 选举志 第六册 武备志 司法志邮传志邦交志 第七册 文化志 经籍志 第八册 古迹志 金石志 第九册 人物志(上) 第十册 人物志(下)第十一册 列女志宗教志灾异志
前言 文、地理、内政、外交、财政、司法、教育、军备、水利、交通、农业、矿业、工业、商业、社会、宗教、文物、金石、艺文、技术等20个分志,卷末并有辨讹、补遗。但此后仅有数种 志稿陆续发表,如柳治微的《书院志》、《礼俗志》、《钱币制》和金试的《艺文志》等.民国时期第三次纂修,是1944年至1945年由汪伪政府组织的。通志编纂委员会设在苏州,由吴廷燮任主编,任援道为校印主任委员,参加纂修的有张江裁、徐定甫、谢国梁、黄浩卿、吴浩宸等。先后编定前述22个分志,成稿350余卷,定名为《江苏省通志稿》。其中《大事志》、《建置志》、《民政志》等9个分志共100卷曾经少量印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