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图表详解周元伯张珂蒋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南京

传柔题 民法通则为表诗解 南京大学出服社
编者 1986年12月 言 前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了《中年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完 为了逾应当前教学、普法教育和自学考试的迫期警要,我们以《民法通则》为纲,结合民法原理,编写了这册图表详解,以列表 的形式,系统、详、清断地表达了我国《民法通则》和民法原理的基本内容。或能有助于教学和普法教育,有助于广大司法工作人 这册表解,由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周元伯(第一表—第十表),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河(第十一表一—第二十一表、第 三十五一第四十四表)和华东致法学院副教设蒋济(第二十二表—第三十四表)分工编写管订。
三、最高人民法院美于赏细抗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三表赠与合同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承揽合同 租赁合同 借贷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运送合同 保管合同 委托合同 信托合同 保险合同 知识产权影述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 侵权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财产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