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志_三 [萍乡市志]

第二十五篇金融 先将月息20元扣除,借款人实领80元,到期为顾客兑换银钱,从银钱的整换零、零换整以 还款100元,俗称“剁脑息”。由于时局动乱,及纸票、银洋的互换中赚取补水,1元可得补 竞争激烈,高额利息,失信于民,钱庄逐渐淘水2分左右。钱担为木制2尺6~7寸高,1 汰.尺5~6寸见方的两个立柜。民国30年 光绪二十九年,安源兴起钱担子,钱担逐渐消迹.第二节官钱号兑换股 萍矿官钱号光绪二十五年四 剥削.月,萍乡煤矿总办张赞宸,拨出官银10万两 安源工人消费合作社银钱兑换股20 创设官钱号。
第二十五篇金融 23年属省裕民银行领导,开设地点在 三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县银行等所有银行,对 上栗北街谢家祠门前,行员6人,主要业务为各银行的财产、武器、帐簿进行清理。1949年 办理申汇、广汇、质押、押汇放款,于民国27 8月14日重新组建县人民银行,行址原交通 年6月撤销.银行(今工商银行正大办事处)。工作人员除 江西省银行萍乡办事处其前身为官商 原各银行留用职员8人外,后调派5人,共计 合办的裕民银行。民国35年10月5日,奉财 13人。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副科长张广泰兼任 政部令,与江西建设银行合并,更名江西省银 银行主任,内设秘书、货币管理、营业、会计、行。
第二十五篇金融 1952年3月,县保险公司从人民银行内 司成立,当时开办的保险有企业财产险、机动 迁至现正大批发部处办公,行政隶属县财政 车辆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983年11月,局,业务属宜春保险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 员市保险公司定为局级公司,与各专业银行平 17名。同年4月县公司迁至现废品收购门市 级,有干部20人。1984年公司内部设立业 处办公,共有干部21人。同年上半年,高坑保 务、计划财务、人事秘书3个科和工会、办公 险办事处成立,配千部5人,与县公司平级,室。12月20日,城关、湘东两地成立区保险 业务属宜春中心支公司管辖,1957年撤销.公司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