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考索 [史记考索]

史記考索目次 余顷以昧,温尸記講席,海内极,鄉邑溢陷,肆意著远,藉遣般。歷 時六月,得十八,凡史例者四篇,史實者三篇,史注者四篇,辑佚者三篇:其 他四,皆因他起羲,無待標置,附卷求,總名史記考索云。川資言著史記 胜考,於本同,多所勘定,筒既乏,因以寫資。
史記終於太初考 之限明而後之定,所關至,申其於。(一)元狩元年已未冬十 記一書,或日移於麟止,或日終於太初,或日終於天读。三相去共數十年,必 前一年言,是篇元街六年丙子,西紀前一.五年。(三)於天者,如指天骥二年 月,行幸,嗣五時獲白麟,是為西元前一二二二年。(二)終於太彻者,如指太 語如次.壬午,為西紀前九九年。三之中,第三之根據,最為薄弱,然三注,皆言之,使記集解序)班固有言日:同馬據左纸,采泄体國策,漢,挨其後事,於天。(上起,下暨天。(張守史正序)夫太史公事,上始,下天。(同馬贞史記索後序 二家之,皆本班固。今本同馬傳赞,于大读,字作大,不作天。
國,歷漢,麟止。(催云:逃楚默秋,接其後事,於天漢。微云:太初以後,而不,甚明。五也。漢同馮,有至於麟止之言,无太初而之。六也。揚雄日太史公六 考初太於終记史 此二傅分三,似一人之。更以彪語之,可見天漠太初二,皆非個語,亦後人入也。)七也.後漢班曰太史合同馬上自黃帝,下獲麟,作本紀,世家、列傅裘,凡百三十 為至於麟止之微,此者據漢人也.篇。(上文亦有太初以後不錄之言,此乖與,乃范氏信班個語,不如冒得實也。)八也。凡此皆可 者,二也。軍之不立傅,及列傳之終於南衡山,事出偶合,果於太初,别有鐵 郎此二端,要亦未可為定者,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