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丛刊:晁说之嵩山文集1_九 [四部丛刊]

文集卷第十七 嵩山景适生妮就之宇写
新召公之不類乎无上太甲以不顺伊尹而 放拿叔才有流言而欲行戮之刑 以誓不 用命盤庚行珍之刑 以澳國周人 飲 一 酒而苑 曾人不祯翰 而屋敢珍戮而刑民 足 以 服 人 心股 肱不喜而有刑 無赦 服為政事之典民或可之言或可伏之太 史内史可以為君之友而威不可老不敬 码 不足畏凶德不足忌其政之苛至於婦纷 不可乐予霜耀馬是稽考古文錯線髮博
康 而召公之年见於洛喆泯隐晦尚復有 王 在商之行事序於豊之後抑亦可溃溃然 率多合有幽都而有明 都既命皙则命愚於 成周洛邑事日露经而類侮聖人之言者 好 古之君子其亦有感 於献之残彼思颜 闵不没游夏更生者良有 以其如文明白 一作之 不必枝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