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博士论文之归义军赋税制度研究刘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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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武汉大学博士论文之归义军赋税制度研究刘进宝
类别
学术论文

武汉大学博士论文之归义军赋税制度研究刘进宝AStudyonTaxSystemof theGuiyiMilitary By LiuJinbao地为据的,如P3214背《唐天复七年高加盈出租土地充折欠契》 曰:“其地内所著官布、地子、柴、草等,仰地主祗当”。由此可见,归 义军时期的赋税主体,即地子、官布、税草和税柴,都是以地为据征收 的.不仅赋税,就是部分差科的征发,也以土地为据,或者说与土地有 着密切关系.第二、赋税以乡为单位征收。唐代实行州、县、乡、里制,从敦煌 吐鲁番文书可知,唐前期许多文和簿籍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 的,而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只是里正。但自从页观十五年废乡长后,虽 然还有乡的设置,但未规定具体的职责。Abstract Basedonpreviousresearches,thisdissertationcarries outa relatively overallandsystematicstudyoftaxationduringtheperiodoftheGuiyi MilitarybymakingthemostoftheDunhuangdocumentsandtraditional historicalrecords.TheregimeoftheGuiyiMilitaryputintoeffectthepolicyoftaxation based on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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