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论王效文著上海昌明书屋 [新土地法论]

序 中華民國十九年秋,余因中原事方殷,交通阻梗,乃向河南 外,兼講土地法,逆參说,勉為土地法论二巨,會辛成書,郎 大学,請假半年,南走思明大講学,期滿返汴,於所任商事法 付手民,乃承海内彦,許其登著作之林,流傅至今,彌深 汗一滕利以還,土地法新經修正,最近當局召開華中绥靖區會,有凝订土地改华方紫之,然其適用,限於绥靖區,而新土地 法光實行,仍經設為全國一致当務之急,乃環顾國中,起而 之者,愚不自,復承丁君翔熊之協力,乃參酌新 新北地法序元,寫為是書,以供教科參考,歷其經過如此
新土地法目錄 第一章 土地法之概念 第二 第五節 第六節 地籍 程行上地移轉之账一 私有十地最高制 本 第二章 土地法之绸制 第一章 第二章 地籍測量 土地登記 一六 七 第一编 第一章 總 第一饰 第二節 第三節 應资之上地利 土地汇之效力 上地登之义一八 第二章 第一節 第節 土地之意:地權及限制 上地法之執行第六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登機關價之任 利之限制 登利之順 一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简 私有地 所有之消诚興回復八 六 第三章 第七節 登之種類 第一土地.程序.登記程序八 第四節 新士地法 目錄 公行.
第七節 第六節 第五節年限之核定 土地耕作之取得 私有地之六七 六六 六六 第二章 第五節 第四節 附加税后收之禁止 八 土地之世八.第六章 第一節 第二節 上地重之原因 上地東之方法 第一節 第三節 第二節 地價之種類與八 地價之重新规定八 第三 第四節 第五饰 計及重地 重之通知及公告 反到重之表示 六九 第三章 第一饰 建樂物之價 第七章 第七節 第六節 重制時開之限制 場之創 重土地之分配 第四章 第一 第一節 仿通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