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镇志_一 [宣府镇志]

中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壹一版 宣府志 全一册 發行人:黄 台北邮政廿箱二二六.五院 成 助 出版者:有限公司 台北政信稿二二大O五號 内吐邮登爱内版台业字第一一四七號 印刷者:東南印製有限公司 和平西路二段10巷38弄29號
宣币鎮志尺创 志史作凡史必先帝紀宣鎮爾乃其志 固君我而理不得君之也他如南北朝相教朱 得取為云 歷代史天文地理等志為之師古建事者 何敢借概國史手今類哀镇事名之日考定 為心今志则镇史也要惟示以中國為重 大書南號而北號細曹其下統之正不計 焉则又县我土中國土也中國主当君我而夷 户口日兵籍兵 以换文教有考 川 統国號一 狄主不得君之也 國其人其事若曰此晋之元魏周之契丹宋之 凡紀事皆首書國號在割時所首書者惟正 字我土所國则次行書云其 六網而 人事矣故以表傳定偷品焉 五 子册 宜市志凡例 大 2 将以便 回 表年以首事代史已沿之至其時月日存 關靡齊焉今止照表年例書事而時月日不書 又不得不書以致其慎云。
在覺者自會之所事直曹而美思自見者 中事同冥事具調同抑揚輕重未為無意要 所只廣此之真土者不同今故不以当 有之矣 凡紀戴類既已大書其然事不能以词 耿其所肩也 他如名卿之所敷陳儒之所風雅士人 心所紀各以類入而已有所見亦霜附焉要 哲意不能以明者皆注於下得易得 文學兴術凶德 他方雨事見我土亦皆參錯 四傳则其人或出自我土而事 取 嫌也 之禅盐舞維待世教沙於取亦所不 錄谷傳類見之 列傳所序贤皆考之方策微之詢之 得後世君取為法戒云 4 因事而見者亦不巡什之二三耳今断自 一莅政兹土日職官秀兹土日選基金元以上 代或然世遠人亡無所在史有 得與无者否個皆的然不也若見存於世 間睹者则又更為立傅以韶後世云 定云 志所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