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観政要_四 [贞観政要]

国立公文书館 贞觀政要卷第四 戈直集 我草文康 尊敬師傅十 太子王定分九 规太子十二 教戒太子王十一 太子王定分第九四 贞觀七年授具王恪葬州都督太宗待臣
国立公文書 内贺花 贞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日漢晋以來 王皆為樹置失去不立定分以至 於亡人主悲知其然但於私愛故前車 有過厚者臣之愚震不惟其特恩骄矜也 覆而後車不也今王承遇之恩 有同以先帝加悬太多故王而畏 昔魏武帝陳思及文帝即位防守禁開
2E 国立公文書 特給魏王泰府料物有逾於皇太子上疏 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庚子體不得為例 所以塞嫌疑之渐除祸礼之源而先王必本 於人情然後制法知有國家必有無然無 子愛不得超越子正禮特尊崇如不 能明立定分途使当親者赏尊者早 巧之徙承機而動私悬害公或至凯國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