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地名录

罗源县地名录(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福建省罗源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
上汉语拼音,为方便国际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罗源县地名录》的出版,初步实现了地名标准化。今后,各行 各业使用地名时,应以此为准,不应随意更改。如属特殊原因确须更改 地名者,必须根据国务院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 手续,方为有效,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同时,还要注意地名汉字书 写的规范化。生造字和别字不宜再用,诸如“罗源”写作“罗”或 非《口》“《士》非《萧》“《兴》“水鼓”写作“水古”,“肖(萧)厝里”写作“菁厝里”等混乱现 象,应予避免,力求做到地名书写的准确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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