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法言】文子缵义 - 二十五子汇函_鸿文书局鸿文书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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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子濃重刻治平监本揚子法言并音养序 臣音注本则又增入温公集注而卷家宋成為十家元文类經州币全失其舊明之世德 君 中 或 日 遵 致符合深以為善勤于刊行暖以明年影摹開雕凡遇修巧而不改开所摘架條 刻之今未見不互相證明也至於宏所学右道左儒每逢于雲本指其文句亦不能無客.然此本宋之懂仔而予與君得以流薄之可不谓厚幸也哉夏廿有四年在已卯十有一月已丑糊江 都 再:学行卷第一 吾子卷第二 问明卷第六 問神卷第五 名零于京師泗律 巢父洗耳洗當作注同音义及温公注皆可證 見巷第七 又 五百春第八 先知卷第九 重黎卷第十 渊寨卷第十一 板去世字非其舊 或治平初刻已如此 君子卷第十二回 之明 如 票至 待内 至也或人然曰兹苦也抵其所以為樂也與曰有教立道无心仲尼有学術业無心顏消或日立道尼不可為思矣業须不可為力矣曰未之 或 感使 氏 鲜更 之 R 2 数 价 不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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