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志稿】二十七 - 职官类_史部_初集_四库全书珍本.pdf

群校官盟察御史文 修臣程嘉覆
國子监讀書然非年久有政者不得滥進三品以上 三年考满者今日引奏復職明日上章乞恩以致政绩 无闻屡經彈劾者一乐此创陳乞甚至有長子死而復 乞其次子者一子死而又乞其孫者資之恩似乎太 温又祖宗以来京官文職四品有祭無葬三品以上始 有祭有葬其父母曾受本等封始有之近年以來有本 身并父母未經受封又有本身尚存妻室先故者一乐 奏請甚至被劾去職及病故年遠者及未至三品者往
出身不正途或被劾間住及病故年遠者俱不許 補之例其官非三品鲁侍春宫講讀辅道有功者 後子孫乞恩入本部請上裁又奉命外國死生王 事者常有子入盟之例其祭例三品以上官及 二品以上父母妻三品父母俱有祭葬四品及父母俱 有祭今請著為定例若三品以上官被官帶間住者 祭俱无其三品被劾致仕及在京未及一考者有祭 無若二品以上妻止授三品封三品父母止授四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