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志稿】四十二 - 职官类_史部_初集_四库全书珍本.pdf

群校官察御史文 编修臣程嘉覆勘
之非果有實以在京王親及内官陪留十日其十口之間五見天子然後放有大罪亦不加刑重则 年 為無人輕则当因来朝面其非或遣官以福福 使 之自新弘治九年令各王府長史善伴教授吏 部務訪有学行儒官除授若观王所行未善長史等官 容正至再至三不事情重者密切具奏其郡王 所為不合禮度者教授正如其不具啟親王密切 戒勉如再不親王具奏事情輕者降勒切青若干宫
思等累犯不降無人各連的親家口取送陽居 住敛此外據恩告伊男寵已蒙請封辅國將軍 等因到部查得恩未降人之先已經奏請前 職因未出故隨文遣等因覆题奉孝宗皇帝聖 是既授封在前着太监黄觀差委的当人員送回 湖廣該府居住此 弘治六年九月司禮太章太傅奉孝宗皇帝聖 荆王見罪大惡極難奉國祀已降為無人禮部便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