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辑要】三 - 汪志伊辑.pdf

翻刻最善 荒政辑要
地方遇有傷該督無先將被笑情形日期飛章题報夏袋 七月半秋不出十月半 督撕司道府官以州縣到日盆始讽速题若运延牛几 以内远至三月以外者按月日分别處上司具一例處 分匿者加處 州縣地方被淡督趣一面题报情形 一面於知府同部酒
原我情形之日未過十五日者統於正限内勘教题不准 报 一員协勘火移不振期载扶同具结者职本管官一例處 分其勘足道府大員不征踏勘征振印委各官印精率行 加精尊载者該督樵题黎 一遵煲傷晃常之地青成該督携輕诚义往踏勘將應行 郎事宜一面奏間如委具胎滋及徙不肖有 司例供應者成加識處凡督樵观勘袋地保督携同城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