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十三 - 托津等奉敕纂.pdf

钦定大清會典事例
究處者降一般調用O十年覆准各省道证 管漕十分全完者加一额欠一分者 一年再欠一分者降一般用二众 者降二調用欠三分者革職凡欠一分三分 者初实興二大處分同.康熙三年题准坐 經管漕程欠不友一分者俸六月久一分 以上不及二分者俸一年.八年定會場侍 那經管答省漕久五以上至一分者体 一年三年連欠五以上至一分者降一级戴 罪背催.四十九年覆准山東河南二省漕
金才非會典事您卷一 交凭押運千總出具甘呈報如押等官 具廿結者降二級調用O五十一年覆准各 省押運同知通判一次无欠者加一般二次无 欠者加二毅三次无欠者不俸满郎陛一次 欠者降一般留任二次穴者降二般留任 三次排欠者降三級用仍將久之米分路.雍正四年奉 青押運官具均命該督無出具考语送部抵通之日會 場總督送部引见.乾隆元年奏准京通各會监督 定以二年更代差未滿時有俸满應人員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