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二百十八 - 托津等奉敕纂.pdf

钦定大清會典事例
肯取用有地方官交書起送而私自來京圖谋進用 者問發充軍.十二年 中官之設羅自古不然任使失宜遂們乱近如 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劃瑾魏忠等專擅威權千 预朝政開禪事枉殺無辜出典兵流毒境基 至谋禽不軌陷害忠良爆引類功德以致國 事日非覆相足禽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門及 鼻數職掌法制甚明以後但有犯法干政權納關 内外衙門交結滿漠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官 更贤否者師行凌運處死定不姑貨特立鐵世世
十三年题准凡年老患病内歸民籍者藕 其不能歸者准命禮部收養每四名合币房屋 一間每名月銀五米一解房屋銀米由户 部工部支亡故者交五城埋葬.叉定嗣後 有及强勒割者仍照律治罪外其父母 情將伊子割及本身情割者免治罪 〇二十四年奉 肯满洲家及内监家有逃走在外私自阁割者不 宜内用有已經内用者交部發回原主刷後著嚴 行禁止口雍正元年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