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九十八 - 托津等奉敕纂.pdf

定大清會典事例
要工程需用有具题勤用者有照印 用者皆係四司官員殿算關後每司遥賢能郎 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引 見坐辨司事除奉 肯差遣外。應工程皆不差委耀册籍不致外 錯如有件錯不清交侵触刺扣者自行题参.六十年题准一應典修工程工價五十雨以内 物料價值二百雨以内照依各處印交部准修 理其工價五十雨以上物料價值二百雨以上 者著該修理處料估具奏部委官殿仿同落
容報不行题明献自修建者該上司查出 行题淤處再各省如有修建工程應動存公 銀者命該督热将確估工料册容部動用仍 从工竣後報部销乾隆六年覆准直工 程有按原估之數入拆先行給發之事刷後工 程合督無轉承瓣官據實確估部覆到月如 費无多照數全船若工程洁大未能刻期 告竣該督無計算銀戴酌量批定睦船發工 完找硬如該管衙門驾吏於找时藉端索 或故意喆承修官即據實呈報將書吏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