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诗案广证】一 - 张监.pdf

眉山詩案廣卷一 史原 東都事略 蘇献傅初殿試用策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 非是献為考官退凝答以進至安石不知人不可大明安 石怒御史奏献過失治無所得献遂外通判杭州高 麗入使者發於官止書甲子献之日高麗於本朝 臣今不正胡吾安敢受使者驱易書熙密然後受之徒 知密州時方行手實法使民自疏财以定户等司體寺下 路不時施 施行者以達制献常平官日達制之坐若自 朝廷敢不今出於司晨是擅造律也若何使者警日茹
氏續治通篮,元豐二年秋七月己已御史中丞李 定言知湖州蘇献本無學術偶中巽科初泪毁之下 置之不問献終不悔狂学之語日聞戟讀史傅非不知 知 事君有禮上有而敢肆其心公為纸而又應試 即已有歷更法之意及下作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 毁之以万非是伤教凯浴莫甚於此伏望断自天衷特行 典德御史舒言嗽近上表颇有切時政之言流俗会 然爭相传陛下發以本业贫民则日赢得兒童語音好 一年强千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拳吏则日讀書万卷不 讀律致君舜知無术陛下興水利日東海若知明王意 應教厅卤桑田陛下謹鹽禁日是間韶解忘味爾來
物并與王军往漏泄禁中語以轼之怨君父 行路所聞而恬聞献言不以上報既乃通路 密與燕游至若者连逆已坐盛停於此時同笔 而不自省向相開通案受國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 匪人志超如此原情謢罪實不容乞不以救又言收受 献飘朝政文字人除王王李清臣外張方平而下凡 一十二人如盛僑周班固無足乃若方平與司馬光范 綫藻陳襄會孫覺李常到放劉等蓄皆略能说光 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所当以君臣之义垒之省所 懷如此可置而不平疏奏等皆特貴狱事起 密報献而不以告官亦降默焉初下织方平及鎮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