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赈全书】二 - 杨西明辑.pdf

灾娠全书卷二 米船免税 正條 凡被灾地方米船過圖果保前往售免其币 于印票合到境之日呈送地方官龄印信回空 查銷如有免稚米船偷遵别省未到被灾地方耀 者将免之税加倍追出仍照 制律治罪例 二米船免税
亦救荒之一策也若平時概合除则各省地方豊盈 虚均属一例富商大費利若歉收之處與豐收之處 毫無分别國家又何以操舞之權而使商踏事 於無米之地惟是各省情形或狀未及周知該督等 當仰體念民之意遇地方歉收有籍外省接濟者 行奏聞免收米税如情形孔急奏需時者郎一面奏 聞一面停其将此永著為例敛此 乾隆三年十月二千五日奉 六俞頭據州造海保素福汇南督那圖准江蘇
三 有該邑申报到境印文即可據以存案報部等語朕因上 下雨江民食難百計以期接濟外有行通商轉 通之米谷惠我丞黎若其中稍有阻滞稽延剧非 联降旨之本意关今臂海保所奏伊與許容商酌瓣理之 處甚是着該部即速行文各處關差凡有商船贩米至被 灾之州縣者俱照此例行至於商船先報前往某縣若此 縣贩通者多米已可敷用郎不妨谁其轉移粼邑之 默收之地乏食之民皆吾赤子不容岐褪也是在該督 董率有司酌量本地情形善為經埋以鼓舞商人不必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