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山奏牍】七 - 於成龙.pdf

于山泰卷之七 普西河于成龍北溟父著 請免河民估買房地疏 题為盆宽屡控未伸變勉圖賠納今限期將迫措辨 无門顾比创交納房資追抵事該臣看得袁 未完逆本銀雨前将親友曹振平所助河間文安雨 i 縣房地抵銀六千三百雨内河間縣地敢作價五 銭七分草土等房舞間作銀一雨一四分計地 九十三四十八郎零房四百三十八間共作價银
新桂老幼啼流離载道幸蒙 皇恩赈濟散者復聚而正供輸將不前民即有房地 尚皆抛秉何能重價置買代完 钦案銀雨若必最追细種之民照嫩納價贪民不能措交 勢必逃愈他方是不惟無益从公而反重害奖黎仍 請照依時值變價北原抵逆本不敷之銀在袁珩名 下追補或將房地仍歸曹振平令代袁珩措完欠銀 成将房她歸於源業王曹克恭等从克恭名下追出 原得房地銀以風案统部既據兩道导详
不堪耕種河间颗叠罹荒若必追细種之民照 数納價贪民不能措交必逃仍請照依時值发 價其不敷之銀在袁珩名下追補或將房地仍歸曹 振平代袁珩措完久銀或将房地歸从原业王曹克 恭等追出原得房地價銀以結風案等因具题前來 據此曹振平所助房地該樵既若必罗追倡種之 民照數納價价民不能措交必逃等語相愿将 曹振平所助房地歸回原主仍从袁珩名下追銀五 千八百餘雨以完逆本可也康熙十九年八月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