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居乙记】三 - 方大镇.pdf

川居乙記马之四 居息第四 記家倫 子仕从茗得栗二秉方是之時會子重其族 而其身親没之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 以上是之會子重其身而輕其懷 其寳而迷其國者不可與語仁窘其身而約其 者不可與語孝任重道遠者不地而思家
然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詩日不有初 鮮克有終 「芸瓜而决听其根背怒援大杖之 丁什地有頭縣愿然而超進日者參得罪松 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居鼓琴而歌 欲合督其歌聲今知其平也孔子開之告 門人日参來勿内也子自以無罪使人孔
親而事君對日非君之土地無以處吾親非君 从君致之於親儿事君以親也宜王恺然无 以應之 田常殺簡公乃盟于國人日不盟者死及家石 他日古之事君死其君之事舍君以全親非忠 也捻親以死君之事非孝也他则不能然不盟 是殺吾親也人而盟是背吾君也呼生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