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恩堂集】四 - 林景唐.pdf

玉恩堂集卷之四 聖林居 萬膺六年正月分 看得王為 請封選婚及婚禮共三本内查已故朝國将軍其嫡 第二子其生于嘉靖三十二年汽今巳二十六 茂隆元年具奏行查疑必有别故奉國将軍 某于嘉靖三十六年泰春勘合已越二千餘年
真追於寒耶柳龄束無法致好人得逞其 擦置之款也抄同立雾本宗仍通回查例施行 恭看得魔王一本乞 恩婚赠事内除隆處年奏奉勘合十年以上者不 其奉國將軍其见年四十六既非當婚之時 直于嘉端二十六年奏泰勘合是愁三个餘年 其患悉延照例仍應立案者又奉國将 軍某嘉端四十年奏奉勘合已是十六年以上
既巴昭例则例果安在哉以府道官不能救 正其玩觀 訓制爲何如姑抄出立案 恭看得代府太平王為 名請封婚禮三禾内查镇國中尉某于嘉靖二十 一年五月受封不言有無遥配而一妾某氏 二子詩各似當明白另奉國将軍其庆第二 子其生母某氏于嘉读二十七年娶人原非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