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五十五 - 万斯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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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九十六 志七十 食货二 户口古者以民之少多生之登耗园之强弱故數登 而 王拜受之綦其重也明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 户籍籍上户部而帖给之民令有司以時清核崴郊 祀中書省 百以户籍陳下万之天墨祭而藏之洪武 T 四年铭 天下编黄册 以百十户為 一里推 丁多 者十户禽長餘百户為十 甲甲凡 十人役 里長一 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後以丁多為序數姓合户寄籍明初凡逃户赴本籍太宗令不回 者北京禽民籍宣德間許有成產者寄籍他不回及 顿者克軍所在衛所英宗令勘名籍甲互保分属 流處 里長帶管正統时老疾致 以仕事故官離原籍千 里者 旧許收附保軍匠遇缺户失 班遥丁補役像民原 籍绝 附远 地補納税覆明初又常移渐西蘇松嘉 湖 杭 五府民之無 田者 日四千户往耕临濠給牛種 車資遣之三年不征其徐達平沙漠北平山 後民 三萬五千八百餘户一十九茂 萬七千餘口散處 衡府籍為軍者给衣民给田以耕以沙漠道民三流民以百万計忠楊先後万巡无下令逐之弗 率 一者成喝死疫不可滕紀祭酒周洪流民 日東晋时松之民流至荆州乃侨置 回松滋颗於 荆 州江之南雍州之民流聚襄陽乃僑置南雍州药义 米 之侧此代制置流 民之道 也若其近者附籍 遠者設州 以燕之流者民其後流民復集右 都御史李上其説帝命原滋其事招沫民十二 萬三千餘户田建郡颗以統治之河南巡樵張 鹭亦河南 山 東北直各沫民制可時成化 十二年也初太祖即位設飬濟院收无告者月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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