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十朝纲要十三 - 李═.pdf

皇宋十朝飘要卷第二十一 眉山李聋 高宗 丁未建炎元年,金主吴它天会五年 五月庚寂湖上即位于京大执改元跟天下神 齊宫上常平司散飲青笛辛卯上尧龍皇 帝尊日赤慈渊望帝,尊元祈里后為隆祐太 启壬辰友射張那昌显為太绿國軍即度使 同安郡王立日一北都堂泰决大事癸已尊上母
阴開封火严余大均前人火卿陳冲等因根括 金银冢為默盗甚及聚集歌樂靡所不為会 中御火黎確马仲 雄治事連陈大夫洪等 所厉官下御火 六月庚中李網入见上十谈辛限知昌特定 死費授散官置潭州 御火戚守自今依 官制施行李湖乞诛受湾命若左司谏添民贵右 正言郡亦乞将叛臣上者分為五等次者分為三
中書侍郎癸丑宋醉愈默具齐愈坐观莒涉臣姓 名谋立翼姓赐死 日道君皇市自燕山遣使臣曾求领 中有親 書八字日便可即真来火母奏日此乃些下受 命於道居皇帝之且城之宗以示萬世 八月戊午余大的默人均及陳中洪别的贷死除 名長流汝門岛具徐刑部郎中張才卿茅《谕罪有 羡杭川軍校陳通等和兵叛执安憔此得 速判官吴崂以下官灭十二人乙亥李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