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镌】六 - 王在晋.pdf

越鋪卷之十 黎陽王在晋明初甫著 覆疏 覆借用撒造以充兵响頭 為民力已竭加難支酌減兵分偷以佐 并乞允留課銀以舒偏累事都水清吏司案呈奉冰 部送准户部咨該本部遇尹科抄出提督軍務恐瓶 浙江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劉元霖會同 按御史李楠題前事内調兵征播給過漂糟安家
權以脊殿守事选到文册一本内開軍火器械等銀 二千五百一十九两零該工部獨出等因前來就經 移付虞衡司查去後續准回查得沂省额該本 司各项料業准留造无分毫存利極为相 矣今該省又以造銀為川兵軍需则應径自處補 得告从部盖辙造留内正是本司軍卷无有重 出之理况本部料既已留又将何者狗該省之 請乎等因回覆過司今該前因相應题案呈到部 臣等看得前軍火糙械係调往征播軍器事
微造委無别及见在銀两堪以處補臣等再三酌 切同舟又難椎合将三十二年分該省愿解 本部四司工料銀内動支二千五百一十九雨七钱 二分二抵補前借用之數相應覆恭候 下本部移容浙江恐樵都御史及都察院行爽 按御史各行該布政司查照遵扣抵仍容移户 部知會施行 霖南京工部题留事例銀兩成造是用疏 为急缺糙物乞行成造以濟供應事都水清吏司 表之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