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集释】下集 - 程树德国立华北编译馆.pdf

程 樹 德著 語 集 下 册 國 立 华 北 館 出版
語集释 注 氏目。凡民之行。以身光之。则不合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劳之。即勤不怨.七六六。下文子路請。而告以无倦。先任其期易。故戒之也.解 器經平。先之之四字作一句。貨篇日使之開之。不得因有雨之学而分為二事也。篇。為之戴之。孟子文公.之食之。句法皆此同。先之之。名而任其梦也。天子親耕。后親費之類。其事。先尊之以。然後梦之。似於交未合 事。往以為政治民之事。目。是為他务。政引輸氏。古人星而出。戴星而人。與夫以時循行阡。行武之為。以作氏之。其實不相合。蘇氏以凡民之事凡民之行對。行民之行。则事亦是民之事。非政治民之事也。然民之事 四書葬疑。解先之為凡民之行以身光之。而光之雨字之。
集解 王目。先有司。言之常光任有司。面德责其事.集注有司也。常。然事必先之於彼。而後考其成功。期己不芬事果限矣。過失也。大者於事或在所。不得不慈。小 七K八 教之。期刑不面人心。有德。才有能者。而用之。有司皆得其入而政.杞罪是也。若小過不敢。者不暇。而此人出矣。按此以三考中有理。集有得其人。亦果才為有司也.别解监信温故。四近指氏目。有司既立。期有所。然當教其小過。暨才可得而。惟人具人無小過。张西胡李林 集解 孔日。女所不知者。人将白渠其所知。才無.日。焉知才面之。予月。鼎爾所知。所不知。人其.唐以前古 鼎疏引范云。伸弓亦非不欲才。不知人也。孔子以所知者期之。不知者。他人白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