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亲属集解】朱采真世界书局.pdf

例 信 判例司法院解例以及當代法家之理以供参考且對於判例等之援引不 本書於明法律條文時引據歷次親法草案理由前大理院判例最高法院 法律眞意之所在而得普為運用 重其用性但求補助法条之明而顯其此與切礁之功用使者曉然於 明且於可得之點亦時時發表意見 者對於本普圖學理解之能事常常就條文引起問题而為多方面之 贯串成文一一明其出虑以便者研究 本書集解然者自有其學理上之見地且所搜集之材料亦經細心理 最注意於婚姻一章明亦最 本所引用前法律馆親网法草案(第一次草案)之明保根法律草案 字已他本校正 其條文自為起落不與前三草案相街接此點與其他刊行本有與至其 民法親集解例言
第五章 民法親集解 扶養 第二禁治人之 目 五 第六章 第七章 附錄一 親國會 民法親施行法 三八五 附錄二 親法先决各點蕃查意見書 五
民法集解 第四親 所產生的國家(能一)且民法貨與物權之制定既局持固有的良好習而合乎王道精 我人於左列理由當更可然於親殿立法主義之所在炎 则親馬自亦於此立法主羲之下一面求其切合社會上現寳之要求一面发不為得統因之念所束 強制规定不許人民以意為其直接繁於倡人移生之体問接關繁於國家耻會之隆至為 案親局法之所规定者為親開係之所由成立及因此烈保而生之各種利務原则上概 大巡非他民事法规所得而比偷以故此頂法典之自不容漠國情民俗而惟勋之是務尤不 容於舊習拘於成例而忘以立法手段促進會改善之任務吾以推翻舊有不良制度實現三民主义 便網之實行(能二)化之社會為已任兹企國统一训政開始時期此類重要民事法规允宜早日颁行以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