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行政导报】十三 - 松江省政府秘书处松江省政府秘书处松江.pdf

目錄 民 政 東 北 松江省人民政府颁於對部處理的规定 江省人民府颁發於市乐院及所等级的通知 江省人民政府颁發於地包耕的指示 八 財 政 聯合於强舆一济建工作之的决定 检江省人民政府於票件一交各横開處理的通知一 江省人民政府颁你於在新工未公前仍續試行最高標(六三分之第八表)的通合一二 江省人民.府發於凡時不超過.者可直向財财的通.
书 公江省人民政府市中部 八 的 限 告
民 政 束 北 合颁發 關於停止關内籍柴慢軍人轉送興 加 强榮軍工作的聯合指 示 委 中備轉送荣军之理安置尚题,作如下决定 北各地荒重,中原江南等地又多係新放區,經濟亦未恢復,實潍安:又因目前正值晨忙時期,如须日民必將得牛產:馬此习已集 1、尚未集中者停止集中,已集中者愿立印者手分適當處理安遣,適合退伍安家者,您量就服動目其自颜退佰乡加层村生,按新退(一)原决定渠中轉内之荣雙軍人,現接中央示:柴軍業已安家或進荣校者不助回,新出院者在東北安。因日前華 中送榮校學習 公寶有国難者,亦可按新一退伍暂行法待遇標給予的請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