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复】.pdf

政教逃聞 來復第百六十二號要目 文 錄[七首] 苑 中央法合 本省政效 大航合 長公布 二W 山西督軍省長 訓言 省長合 時事朵集 各地政現况 無不算無職 就是落的起點 業乃是算 國内之部 外之部 四即 壇 智 聊 的 是不能兩字 者求己愚者求人 人能有 最 哥 演 大月五日汽心肚大自省业演 軍乘省長第九十日次各知事人員等演全一顾 發明 自己之腦汁血汗换得之金 算眞木领惟 江亢光先生演一前一(未完)湖南洗心社罪樂部在赠大學普樂大會演司全 母 可以记上帝祭租宗奉父 心果 [般前(未完)
救政逃 等项毅數提用及發商生息各變價數目一律呈報省公署備查 一 第 第三條 第二條 凡有借出有激限至陰歷十月以前如數催交還如遇歉得呈明展期 如有呈准挪用會變者限於陰歷十月以前法還一律買還 百 第四條 第五條 還後将当存及新收各發數目報備查 所有發商生息殺價本利一佛限於秋後收回買毅還食 六+第一條 各縣村會殺章 本簡章以各村普及毅為宗旨 第二條 第三條 每一村均設社會一處 此頂毅事備各本村救濟之需不得移作他用 號 第四條 前頂計會如各聯合村有在本村分者均须按照本简章所规定各頂法理 各村社會请數目戶口在百戶以上者應毂一百石户口多者每增至百月 前頂殺遇年時行之 加一百石再多咨按數加
第十條 政救逃 此项社會保管规應於區務會公同酌定在縣立案以資信守 四 第 第十二條 第十一條 如遇熟由本村村長副長公同决借放但必呈明縣知事核准 幽填每年於青黄不接由各村長副報明隔長定期以毁三分之一散 第十三條 放各民戶新教登场按一分加息木利一歸其每屆出人毅數由區長報縣署備案 關於一切應費用暂由各本村民戶核寶公如人有息毅即由息毅 六 下用不再派仍將各支用數目由村長副列宣示遇知+抗不微納者由各村長副報明區所縣暑酌量 第十四係各村長於時或辨理失當准人民報區料正如民戶中有於愿尤集 號 第十六條 第十五條 各村長長辨理殿如有侵無情事由知事分别 各村長長辦理毅出力得由區長呈明縣知事給以昭激 第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