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复行为犯】王明辉.pdf

8 9 -11 -17 -21 -23 -24 -27 -30 -31 -32 -33 -34 -34 -36 -39 -40 -41 -43 目录 第一部分复行为犯的概念 一、概念界定标准-二、行为单复数的划分及其种类 三、复行为犯的概念-第二部分复行为犯的类型及其构成特征 一、复行为犯的类型-二、复行为犯的构成特征 第三部分复行为犯的犯罪停止形态 一、复行为犯的犯罪未遂 二、复行为犯的犯罪中止 三、复行为犯的犯罪既遂-第四部分复行为犯的共犯形态 一、复行为犯的共同实行犯-二、承继的共犯-第五部分复行为犯与罪数形态 一、复行为犯与结合犯 二、复行为犯与接续犯 三
有所神益。由于是初步探索,定有诸多不当与缺陷,敬请学界前辈批评指 正。
成。这就决定了在两大构成体系中的诸多概念的含义也各有不同。正如有 的学者所指出,我国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及其要素既包含事实特征,又同时 包含价值特征,存在于一个事实的两个方面,应当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这就决定了我们所面对的客观行为不同于大陆法系构成体系中的行为,在 我国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行为,不可能是中性的事实,必须同时包含价值因 素,为此我们在界定刑法中危害行为的定义时,不能简单采用国外的行为 理论,而应结合我国犯罪构成自身的特点,得出自己的结论。国内刑法学 界对犯罪中的危害行为(狭义的,抛却主观内容的存在)下了诸多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