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基本法律问题】王培舒.pdf

前言 国际多式联运是近年来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伴随着 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多式联运由于具有 效率高,车船周转快,货损货差少等优点而迅速成为当今国际运输 业主要的运输方式,是国际贸易的重要辅助工具.然而,当前国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在立法的制定上滞后于联运技 术的发展速度,立法的统一进行缓慢,这当然不利于各国联运业的 发展。在此背景下,对多式联运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意义重大,可 为国际多式联运的进一步发展和立法的统一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在国际多式联运的众多法律问题中,联运单据可谓重点中的重 点,它是联运业务得以运作的重要工具,是关系到多式联运制度成 败的关键。
第三部分:联运单据上的法律关系 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问题(一)联运经营人责任建立的基础(38 1、联运经营人责任建立的一般规则(38 2、联运经营人初步责任的建立(二)联运经营人的抗辨理由(48 1、一般原则 *(48 2、联运经营人的抗辨理由(三)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制(50 1、责任限制的一般概念(50 2、网状责任制下的责任限制(50 3、《多式联运公约》下的责任限制(51 第四部分:我国联运单据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53(一)联运单据在我国的现状及法律问题(53(二)我国联运单据的法律适用(54 1、我国联运单据的法律性质具体分析
化工具,方便了货物的连续转运。以上的特点为多式联运的产生及 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基本前提。多式联运要求在运输及转运过程 中能保证货物的安全性,以适应长途的,多种环境下的运输状况.集装箱恰恰满足了这个要求。另外,多式联运要求货物能快速高效 地在不同的运输工具之间进行转载,而集装箱的装卸高效性及规范 性为此要求提供了可能。因此,多式联运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迅速地 发展。各航运大国都在大力发展自己的集装箱运输队,发展起自己 的多式联运企业及各种相应的设施。可以这样预测,随着科技的不 断发展及运输技术的不断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前进及 全球的贸易量的迅速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