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若干经济诈欺犯罪的界定】陈国君.pdf

目 前言 上篇 经济诈欺犯罪总述 一、经济诈欺犯罪的概念(一)经济诈欺犯罪概念的缘起(1;(二)经济诈欺犯罪概念的内涵二、经济诈欺犯罪的特征(一)客体特征(二)客观方面特征(三)主体特征(四)主观方面特征三、经济诈欺犯罪的范围(一)研究经济诈欺犯罪池围的(二)经济诈欺犯罪范围(三)经济诈欺犯罪范围之我见下篇 若干经济诈欺犯罪的界定 一、经济合同诈欺罪的界定(一)经济合同诈欺罪的概念(二)经济合同诈欺罪的特征(三)经济合同诈欺罪
前 言 经济诈欺犯罪是从经济犯罪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的犯罪类型.尽管在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立法中都有惩治经济诈欺犯 罪的规定,但在我国刑法中较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将其归入财犯罪 中按诈骗罪处罚。这是因为,我国现行刑法是一九七九年制定的,当 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诈欺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多为侵害 单-一客体的普通诈欺罪,而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的侵害双重客体的 经济诈欺犯罪则发生甚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 展,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 兄、新问题。经济活动领域中的经济诈欺犯罪多有发生,并且迅速蔓 延,大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上 篇 经济诈欺犯罪总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