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若干问题研究】孙朝晖.pdf

前言.第一部分危害税收征管罪概论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沿革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概念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特征 第二部分危害税收征管罪各论 、偷税罪 二、抗税罪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扰乱发票管理秩序罪 第三部分危害税收征管罪立法问题 一、用语不规范.
第一部分 危害税收征管罪概论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沿革 在新中国刑事立法的历史上,税收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一个范围 从窄到宽,内涵从宽泛到具体,规定从分散到统一的变化过程。建 国之初,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情节重大的偷、漏、抗税案件的审判,主要依据当时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刑事政策。如,1950年1 2月19日政务院公布的《工商税暂行条例》等。而在同时期的刑 事立法草案中只有对偷漏关税以犯罪论处的规定。比较系统地针对 危害国内税收犯罪予以规定的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指导原则草案(初稿)》第61条规定的逃税罪、抗税罪。
制,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税收在我国财政收人中已占到90 以上,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 不仅藏少国家的财政收人,前弱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导致税负不均,社会分配不公,严 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的稳定。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打击,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成败.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危 害税收征管罪,也称为租税犯罪,税收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