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及实现】刘岳.pdf

目录-1 目录 前言 导 言 第一部分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能 一、本质探析一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实 质是国家对职务犯罪活动的法律监督(一)制衡学说的启发(二)监督原理的指导(三)国家本质的规定(四)机构设置的定位 二、主体确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 监督职能的必然性(一)检察机关的独立宪法地位(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三)检察机关的司法强制手段 三、渊源佐证 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 监督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在人民政权发展中的深远历史(二)在实践中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目录-3-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监督职能的实现途径.29 必须把“搞准”摆在首位(二)必须建设一支过硬的监督队伍(三)必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四)必须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结束语 38.附录一:文本注释 附录二:主要参考文献 中文摘要 43.
导言-1- 导言(一)研究动因 近些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检察机关查办贪 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越来越被更多的人们所认识.但对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法纪检察部门依法查办职务 犯罪的职能属于何种性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却一直 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侦查其他刑事 犯罪并无本质区别,也是一种单纯的侦查活动,不属于法 律监督性质,同时认为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与 法律监督地位不相适应。据此,出现了关于检察机关侦查 职务犯罪职能存废的争议。有人提出应把侦查权从检察机 关分离出去,还有的甚至建议成立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的 专门反贪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