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合作制与国有小企业改革】何润宇.pdf

股份合作制是在当前我国国有小企业改革过程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但其理论的发展同实践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本文以股份合作制与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关系 为着眼点,力图从股份合作制的适用性及局限性出发,对这一产生于我国农村的企业组织 形式进行尽可能全面的剖析。文中对其适用性的分析更多地由宏观环境方面入手,涉及政 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等多个领域,从较高的视角来加以阐述.对局限性的探讨则主要围 绕企业自身发展来进行。文中的观点是对股份合作制持有限的肯定态度,即承认其是较为 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能够在国有小企业改革中发挥相 当重要的作用,将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论股份合作制与国有小企业改革 小企业对于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至 关重要。“抓大放小”无疑指出了自前经济生活中的两大重点和难点,但在理论上和实践 中均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重大轻小”的倾向,小企业的重要性始终未能得到社会上大多数 人的认同。然而,对一个国家而言,没有一批世界级的大企业固然难以国力“吕盛”,但 只有当更多的触及社会各个角落的小企业生机勃勃时,才能够真正地“繁荣”。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于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社会进步、共同富裕、充分就业等难题,对小企业 的重视无论怎样都不算过份。
代初就出现了少数农村股份合作式经济联合体,到1982年,全区发展联合体1013个,参 加农户占农户总数的0 :1983年发展到18927个,参加农户比例为7 .1984年发展 为22337个,参加农户比例为11 .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股份合作制于90年代初开始进入城市中小企业改革设计者 的视野。在各地的实践当中,上海、山东诸城、四川宜宾、山西溯州等地的改革成果尤为 突出,股份合作制也因以这些地区为代表的在城市中的不断突破而愈加引人注日.在股份合作制由农村至城市、由一村一地的摸索至各地争相推广的这-过程中,各级 政府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一直扮演着支持者与倡导者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