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疏简牍及相关问题研究】洪石.pdf

目录 、前言二、命名问题三、物疏简牍的形制、数量及其与墓主人身份等级的关系四、物疏简牍的书写格式及记录内容的格式五、物疏简牍的放置位置与其记录内容的关系六、出有物疏简牍墓葬的分布七、结语注释附表附图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一、前言 1.发现情况 考古发现在战国至晋代的墓葬中常出有一种竹木简牍,其上记录了墓中 随葬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多数学者依据《仪礼既夕》“书遣于策”的记 载统称之为“遣策”.据迄今为止已公开发表的资料统计,出有这种“遭策”的墓葬共37座,年代从战国一直到晋代。除湖北光化五座坟西汉墓、湖北江陵秦家嘴M99和 湖北江陵藤店M1因发表资料不全,本文不予讨论外,其余34座出有“遭 策”墓的情况见附表。其中战国墓7座,包括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河南信阳 长台关M1、湖北江陵天星观M1、湖北荆门包山M2、湖北江陵望山M2、湖南长沙五里牌M406?及湖南长沙仰天湖M25.
分”。“赠”与“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赠”是亲友们送丧的礼品,“赠方”就是亲友们送丧的礼品清单.“遣”则是送往墓中的随葬品、“遣策”就是记载随葬品的清单,既包括墓主生前的实用物,也包括亲友们助丧的礼 品。二者内容不同,但载体没有区别,均可以是竹简、未简或未牍。而记载 墓中随葬品的清单无论是书于策上还是书于方上均应称为“遭策”。“遭 者随葬品的简策,而“赠方”则是记载亲友所赠礼品的方板。二者无论从内 代是否用此名,则不可考,主张把汉代记载随葬品的简牍称为“器疏”.以上三种观点的产生主要是在于对《仪礼既夕》记载内容的不同理解,再加上考古材料的不足而未能进行全面研究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