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法律研究】关志国.pdf

分类号:单位代码:密级:研究生学号:硕士学位论文 辽金元法律研究 作者姓名:关志国 专 业:中国地方史 导师姓名:武玉环副教授 及职称:程妮娜教授 吉林大学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前言 辽金元是中国北方相继兴起的三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卫 朝。它们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具有-一定特征的法律,但由于历支 的连续性与中原王朝的制约、以及统治区域的变化,使它们的法律 在很大程度上有相承袭的关系和日益中原化的趋势,定历史时期 的法律能深刻地反映着历史时期的社会状况,同时也在反映着整个 社会的发展趋势。辽金元正处在统的中华民族形成的关键时期,通过对三朝法律的探索会更深刻地理解“中华-体”性程中的社会 内在整合,更如客观地评价辽金后法律在整个中国法律主上的也 位。
马、其强以兵”、“马逐水草,人仰津酪,挽强射生,以给日 用。”这种游牧渔猎经济很不稳定,由于部落内部“牛马死损”,不断、例如大业元年,隋朝联结突厥偷袭邻近的几个契丹部落.“尽获其男女四万口,杀其男子,以女子及蓄产之半赐突,余收 之以归”。「3]这种情况迫切需要部落内加强规范.树立权威,部 落外广泛结成联盟、一致抵敌。所谓“法只是社会需要的产物”、{4一系列习惯法发展起来了。《隋书契丹传》载:“有征战,则 酋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则)合符契。”《契丹国志》载:“八 部大人,后稍整兵,三年一合,于各部内选雄勇有谋略者立之为 主,旧主退位,例以为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