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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硬十学位论文 优先权制度研究 作 者:申卫星 专 业:民法学 导 师:崔建远教授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一)优先权的立法基础(二)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现状及其立法需要 二、关于设立优先权制度的几点思考(一)公法债权与私法保护(二)优先权与物权公示制度的冲突与补救(三)平等与特权:设立优先权的价值执择 三、我国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构想(一)我国设立优先权制度的方案选择(二)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框架 结束语 附录一:论文注释 附录二: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英文)后记
第一部分 优先权制度立法沿革及各国立法例 一、优先权的界定 优先权一调,含义较广,可以在不同层面上使用。广义上 的价先权,包括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承型权、优先承 典权、优先继承乃至优先通行等权利。甚至有人指出,“权利”一词本身就体现着“优先”问题,法律赋予某人享有某项“权 利”,就是说法律承认其对于某一标的物或特定关系的选择优 先于其池人的选择.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狭义上的优先权,系指特定债权人直 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者特定动产、特定不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就债务人不特定的总财产上 存在的优先权被称为-一般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