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境卫生检疫立法】张书民.pdf

南教技 论国境卫生检疗立点 长书民,经济法 林天学 一九九七年五月 作者姓名.
论国境卫生检疫立法 张书民 本文以国境卫生检疫立法为主题,以国境卫生检疫 立法的概念,立法渊源、中国卫生检疫立法的历史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成绩、国境卫生检疫立法主体:立 法权限规则、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内容、立法特征 立法预测、立法程序、我国国境卫生检疫立法的不定与 完善等方面,具体地对国境卫生检疫立法作了论述具 体包括国境卫生检疫立法的概念,渊源.从中国卫生检 疫立法几个时期论述了中国卫生检疫立法的演变和发展 过程.例举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卫生检疫工作方面 的立法成绩.论述了卫生检疫立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具 有的从属性、立法性、适应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等立法 特征.
1、法律:法律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国家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我国宪法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有权制定和修改国 家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应当讲,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是具有最高法律 效力的法律渊源,一切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件的制定必须依 照宪法,不可与宪法相抵触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