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用外资与国家产业安全的法律保护】乔梁.pdf

硕士学位论文 论利用外资与国家 产业安全的法律保护 乔 国际经济法 车不照 教授 吉林大学 一九九七年四月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导师姓名 及职称
第五章保护国家产业安全的法律对策38 一、规范外资结构,引导外资的合理投向39 二、大力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力,推动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与 四、健全法制,抓紧制定与完善涉及 产业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 五、调整和改进优惠政策的基点,逐步 赋予外资企业以“国民待遇”六、引进BOT投资方式,强化基础设施 建设,减轻我国外债压力 法律监管 注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后记
第一章产业安全的内涵与发展 吸收并利用外资有助于弥补本国资金缺口,引 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是发展国内经济的重 要渠道之一,世界各国大都积极吸引国外资本的流 入。根据《1996年世界投资报告》,1995年度世界 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比1994年增加了40 ,达到前 所未有的3150亿美元,其中流向发达国家的为2030 亿美元,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达到创记录的1000亿美元。五个最大的对外投资国(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2/3。世界 39000多家母公司在其27万多家分支机构中的投资总 存量达到2万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