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卿权】朱红林.pdf

吉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试论春秋时期谐侯国的卿权 作者名:朱红林 专业:中国古代史 导师姓名:陈恩林教授 及职称 吉林大学 一九九七年五月
目录 引言 第一章春秋时期诸侯国卿的设置 一、卿的湖源 二、卿的册命 三、卿的等级四、卿与官守 20 第二章春秋时期诸侯国卿的职责 一、列国诸卿共同的职责 二 正卿特有的职责.第三章 春秋时期诸侯国卿权的特征一、卿的政治权力.二、卿的经济实力1 三、卿的军事实力.29.四、卿在宗法家族中的权力 02 第四章列国卿族集团间的关系 9 一、卿族集团间的联合二、卿族集团间的斗争.
引 言 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卿权是当时特定历史杀件下的严物。我们 之所以把“卿权”作为一个概念专门提出来,原因有三:其一,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卿权是以一种有土有民的形式出现 的。它以强大的私家经济、军事实力作后盾,具有集团的性质.因而集团性成为春秋时期诸侯国政治生活的一大特点.其二,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卿权具有公私两重性。卿权对于君 权来说,具有“臣”的性质,是私家.但对于其采邑内的臣民来 说,又具有“君”的性质,是公家。诸卿控制下的采邑政权,是 周代天子、诸侯之下的第三级国家政权。①这样,诸侯国的卿就 具有了臣和君的双重身份。他们在国为臣,在家为君,既在国家 政权中担任公职,又是私家采邑的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