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盗公」案件的特点及防范】韩铁军.pdf

目录 一、“盗公”案件的表现 二、对“盗公”案件频发的原因及特点的初步分析 三、关于“盗公”问题的本质及根治办法的认识和探讨(一)“盗公”的本质及根治的可能(二)企事业部门对“盗公”的综合治理(三)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盗公”案件的打击 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提要(中文)内容提要(英文)
“盗公”是犯罪的一种新动向。几年前犯罪分子主要把居民住 宅作为自标,虽然“盗公”犯罪已露端倪,但主要发生在物资仓库、建筑工地等原材料和半成品较集中部位。此后,随着商品经济负 效应加重,销赃渠道数量猛增,犯罪分子物欲财欲恶性膨涨,猎取 财物渐趋多样化。除居民住宅之外,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 位、公共设施、山林,甚至金融系统偏辟的储蓄所都成为侵害目标.犯罪分子不但盗窃大宗现金和有价证券,高档家电、金银饰品,贵 重工业原材料和机械部件,农业机械设施和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 资料,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计算机、微机及软盘等科研设备,甚至政法干警的枪支均被纳人盗窃之列。
目光瞄准本单位电教室的录相机,于是于九五年四月三日将一台 G33型录相机盗出,从此,由一名光荣的教师褪化成为一名可耻的 罪犯。这个现实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作为一名灵魂的工程师,忘记了自身担负的神圣职责,平时不注意自身的修养,最后导致走 向犯罪。(三)企业内部疏于防范,缺乏一套严密科学的防范体系,客观 上给犯罪分子造成一种可乘之机.有的单位领导,往往只注重抓生产、追求利润,而对内部的 防范工作却疏于过问,有些要害部位,如财物室、贵重物品仓库的 门锁常年不换,也不按公安机关规定,安装报警器,对于盗窃犯罪 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