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新探索】朱柏彦.pdf

目录 前言一、国际反倾销立法与发展(一)倾销与反倾销(二)反倾销立法与发展(三)反倾销法要件、程序及特点二、中国被反倾销现状、影响及对策(一)中国被反倾销现状(二)反倾销对中国的影响(三)中国的因应之策三、制定中国反倾销法(一)制定反倾销法必要性(二)制定反倾销法依据(三)反倾销法构成(四)反倾销法实施结论后记附录(一)注释(二)参考书目论文摘要(中英文)
一、国际反倾销立法与发展(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今世界,随 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市场日趋饱和,哪里有倾销,哪里就有反倾 销。许多国家都以反倾销法来制止倾销.1.倾销 倾销指一个国家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销 售行为。《欧洲共同理事会规则》第2条对倾销下的定义是:“某种产 品如其对共同体的出口价格低于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则被认为是 倾销。”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通过的《反倾销守则》给倾销下的 定义是:“某项产品被认为正在倾销,即以低于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 的商品。
处理,对多次违反倾销法的产品加快审查,对略加变形的倾销产品的 规定,有关重大损害威胁考虑因素的新规定,反倾销机关披露资料 等.从殴共体来说,1968年第一次颁布倾销法,1979年又制定新的 反倾销法,1982年和1984年又作修改。欧共体现行的反倾销法是 1988年7月1日在布鲁塞尔通过的《欧洲共同理事会规则》第2423/88,主要是对确定倾销的方法、损害的标准及确定损害考虑的因素、反倾销程序、最后决定等做了规定.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反倾销法,一旦发现倾销,立即 采取措施.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