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文化与法制建设】李明.pdf

【私法文化与法制建设】李明.pdf

私法文化与法制建设 作者姓名:李明 专业:法学理论 导师姓名 吉林大学 一九九汽年一月 吉林大学硕 士学位论文(一)中国古代法制的社会背景(二)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特点(三)计划经济模式下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 二:对法制现代化的阐释 三私法文化对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意义(四)一点结论 附录一:本文注释 附录二: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提要(中文)论文提要(英文)结束语 后记第一部分私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的。他认为 公法是与罗马国家组织有关的法,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有关的法.《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这一分类思想确定为正式的法律分类:“法律 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 涉及个人利益”。由是以后,在所有依据民法或罗马一日耳曼法的 但是罗马人做出这种区分,其意在私法而不在公法.因为那时既 没有宪法,也没有行政法。在罗马,更多的是强调私人尊重法,国家在 其间只是起仲裁作用,并且国家也不受法律的限制,只是罗马人深该 认识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有其特有的问题,仅就一般 利益与特殊利益不能在同一架天平上而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