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研究】孙雅莲.pdf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研究】孙雅莲.pdf

目录 内客提妥 前言.第一部分民事主体资格概说一、民事主体资格概念二、民事主体资格问题的比较法研究 三、我国对民事主体资格问题的认识第二部分非法人级织的民事主体资格问题研讨 一、非法人组织乃诉讼法上的主体而非民法上的主体规定之矛盾分析二、主体资格问题与法人登记制度的关系 三、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问题研讨(第三部分几种转殊的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问题一、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主体资格问题二、设立中的法人的主体资格问题 三、各种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在市场经济中,非法人组织作为市场交易的实存第 三主体,在法律规定上,其具有诉讼能力而无权利能力引 发了理论及实务上的诸多矛盾,在理论角度,有权利能力 必然有诉讼能力,有诉讼能力也必然有权利能力,两者相 生共存。在实践角度,赋予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 积极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功能,乃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一部分民事主体资格概说 一、民事主体资格念(一)关于民事主体(CivilSubject)1、主体一词的语义分析 任何一个理论性命题的构建,都离不开语言的操作。许多理 论上的混乱都是由于词的误用造成的。因此,在研究主体问题之 前,有必要对主体一词进行语义分析.根据《辞海》和《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主体一词含义有四:其 一,主体是指君主的统治地位.其二,主体是指事务的主要部分 或主流(MainBod7orPrincipalPert).其三,主体(Subject)是 哲学上的名词,它与客体(Object)相对,指有认识能力和实践能 力的人,其四,主体是法律用语,在民法中指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自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