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机关内部对公务员的监督】刘玉珊.pdf

目录 前言 一、行政机关内部对公务员监督的涵义及作用(一)行攻机关内部监督的涵义(二)行政机关内部对公务员监督的特点及作用 二、行政内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攻监察体制不完善,缺少权威(二)公务员受自身素质等各种因素影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薄 弱.三、强化监察部门的权威(一)我国监察机关的历史回顾和总结(二)建立对监察机关实行“相对垂直”领导的体制(三)实行“相对垂直”领导体制要处理好“两个关系”19 四、健全自下而上的公务员群众的民主监督体系(一)实行政务公开(二)实行权力分割 五、加强人事部门对公务员的监督(一)国外人事部门的监控状况
极、主动与监察部门配合,搞好内部监督.在我国现阶段,从行政监察、公务员群众、人事管理三方面强化 监督是搞好行政机关内部对公务中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法和途 径,而且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而不断改善和加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公务员廉洁高效、勤政 为民。
对国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这是具有国家最高法律效力的 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公务员的 公务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依法对国家公 务员实行的监督.2、行政机关内部对公务员的监督体系 按照传统的划分,行玫机关内部监督,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 两种。一般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之间,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职 能分工关系,所实行的相互制约性的监督。其中隶属监督是上下级之 间,职能监督是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一般监督的形式有四种:一是 国务院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实行的监督。主要 监督方式是工作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