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及其处理】陈永江.pdf

一 录目(二)无效经济合同与其他相似合同的区别 1、无效经济合同与可撤销经济合同的区别 2、无效经济合同与经济合同部分无效的区别 3、无效经济合同与效力不定经济合同的区别 4、无效经济合同与经济合同解除的区别 1、关于无效经济合同的主体不具备合法资格 2、关于经济合同的主体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无效经济合同的意义及性质 1、无效经济合同的意义 2、无效经济合同的特征(一)确认无效经济合同的原则 2、遵循“三个有利于”原则 3、贯彻契约自由原则(二)无效经济合同确认的依据 一、无效经济合同的概念 二、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 1、依法确认原则 前言
言 为使经济合同无效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需要,笔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首先分析了 无效经济合同的特征,以及与其他相似合同的区别,重 述了应将受欺诈、胁追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列入可撒销 合同范围的观点。接着,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原则提 出三个方面的看法,认为违反法律的合同并非都无效,违反任意性法律规范的合同不应视为无效,合同立法应 大量采用任意性规范。对超越经营范围或违反经营方式 的合同应区别对待,对合同不具备形式要件的要具体情 况具体分析,对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应严厉打击.在合同确认上要扩大有效合同的范围。最后在无效合同 的处理上,对返还财产的性质、效力、范围做了分析.
一5一 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经济合同,一 经有效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 指当事人必须切实履行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当事人间发生合同纠纷而不能 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判,以使其 合法权益得到适当保护。法律对于经济合同之所以给予 如此的约束力,不言而喻,当然是以当事人所订立的合 同正当为前提的,是因为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体现了国 家意志,而且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总之,是 因为完全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