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制度的若干理论与实务】刘成祥.pdf

分类号D9236 单位代码10183 密级内部 研究生学号09326069 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保证制度的若干理论与实务 作者姓名:刘成祥 专业:经济法 导师姓名,苏惠祥教授 及职称:一九九六年三月
(二)借鉴“越权原则”规范保证人的 主体资格(三)增设保证形式(四)构筑保证人的权利体系.
保证制度的若干理论与实务 前言 保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当代西方诸国法 律中对其均作了十分系统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保证担保方式在我国历史较为悠久,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 下的保证,因“它所制约于有关当事人的,不仅有财产上的 责任,也有比财产责任重要得多的人格、信誉、道义上的得 失问题”。加之简便易行,深为我国人民广泛接受。其对 于保障交易安全、强化债权实现的作用十分显著,是其它债 的担保方式不可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个 天,保证焕发了前所未有的活力,成为我国现实交易实践中 最为活跃的担保方式.母庸讳言,在我国法制调整的总体水平并不很高的状态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