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黄显峰.pdf

提要 房地产登记是现代房地产制度运行的基础。作 为产权确认的方式、产权流转的公示方法及开发利 用的管理手段,房地产登记兼具行政、民事双重职 能,对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利益、保障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对房地产登记一般理论的探究为支点,在详 细分析房地产登记的经济背景、职能、法律关系、程序、类型及效力的基础上,对我国的房地产登记 制度加以评述。文章认为,房地产登记制度的产生 存续是经济运行的需要,不同的房地产经济运行机 制下,房地产登记的职能、内在法律关系、程序、类型及效力存有差异。
3、房地产的更正登记 4、房地产的预备登记(六)房地产登记的效力 二、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评述(一)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概况 1、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与登记制度职能的转换2、房产、地产分别登记的体制现行房地产登记行为制度和效力制度分析 1、以行政关系为主的登记法律关系2、偏重合法性审查的登记程序 3、尚未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类型体系 4、有待协调的效力制度 三)我国房地产登记的立法取向 附录一、注释 附录二、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论文摘要 英文摘要
一、房地产登记制度的一般理论 房地产登记是法律授权的权威机构依法对房地产的权属状态 进行的持续记载,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从逻辑结构上 看由两部分构成,即行为制度和效力制度。行为制度以登记行为 为规范的对象,规定房地产登记行为的类型、程序以及行为主体 的权利义务。效力制度以登记的法律效力为规范的客体,规定房 地产登记的法律后果。行为制度和效力制度之间虽然不存在直接 的因果关系,但却同样受制于其所服务的经济机制,在不同的经 济运行机制下,行为制度和效力制度具有不同的内容。相应地,房地房登记制度的职能也因此而有所差别。 